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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地类型
艺术空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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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地面积
0平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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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景数量
6
总面积约500平,层高11米,内部空间划分为了3个展厅、商店、办公区、VIP接待室。
展厅空间为锯齿形现浇简壳结构,整体视觉向上。其中帆状部分厂房采用锯齿形现浇筒壳结构。梁柱形式为弧形Y状结构。结合梁柱结构功能,北侧屋顶采用横向天窗,窗户平面向外倾斜一定角度,独特的内部空间既可进行天然采光,又能满足结构的合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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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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暖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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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IF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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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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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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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车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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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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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息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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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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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P化妆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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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手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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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P洗手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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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衣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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挂烫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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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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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门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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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收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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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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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装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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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具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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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影器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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灯光器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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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进车
A空间:
10000元/8h
B空间:
7000元/8h
C空间:
6000元/8h
整租:
30000元/8h
备注:时间段为早10点到晚6点;超时8000元/h;水电300元/8h;撤展2400元/次;押金10000元。
1、 联系客服,确定预定日期和金额;
2、 交付定金,预留档期,获得场地方联系方式和地址;
3、 进场前一天支付预计全款和押金;
4、 拍摄结束,场地方验收场地后,退还押金。
1、勘景请提前一天预约;
2、场地档期以定金支付的先后次序为准,进场前结清预计场地费;
3、拍摄结束,验收场地后退还押金;
4、预订后不可取消、改期或延期请提前沟通,根据场地档期调整;
5、按照设备进场及设备全部撤场复原为计时时间,超过30分钟按1小时收费;
6、请按预约时间进场,如实际进场早于预约时间,则按实际进场实际计算,如实际进场时间晚于预约时间,则按预约时间计算;
7、陈设或置景需提前告知,现场不接受拆改,如需搬挪家具,搬挪艺术品,借用场地物件请提前沟通,拍摄结束后请自行复原场地,垃圾请自行带走,否则收取垃圾清理费;
8、拍摄期间,灯光包网球,轨道铺地毯,设备不要随意堆放在门口及消防通道,需整理好放置在制定区域,如拍摄期间对场地造成破坏(包括但不限于对墙面或地面、场地提供的设施,艺术品,或道具的损坏),经确认后,需按市价赔偿。
光韵艺舍(19)

缩略显示

大图显示
- A展厅(4)
- B展厅(4)
- C展厅(3)
- 商店(5)
- 外立面(1)
- 平面图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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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场地编号
C14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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